海寧·中國家用紡織品博覽會征集logo

資訊頻道 - 設計大賽 來源:中國設計在線 作者:cdo 2014-06-12

海寧家博會面向個人設計師和設計機構、設計院校學生征集海寧家博會logo。本次大賽的作品評選,征集辦將邀請CCII國際設計中心及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

獲獎者將得到獎金、獎杯、證書鼓勵!歡迎廣大設計者參賽!

海寧許村家紡背景介紹:

海寧•中國家用紡織品博覽會由中國家用紡織品行業(yè)協(xié)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紡織行業(yè)分會主辦,海寧市人民政府承辦。經過多年發(fā)展,以許村鎮(zhèn)為重要基地和窗口的海寧家紡,已成為全國重要的家紡集群和區(qū)域品牌,并與皮革、經編一起,成為海寧三大支柱產業(yè)之一。

海寧地處長三角腹地,南臨錢塘江,是舉世聞名的觀潮勝地。市中心東距上海120公里,西距杭州60公里,其家紡基地許村鎮(zhèn)則是緊貼杭州市,是承接杭州大都市的橋頭堡。滬杭鐵路、滬杭高速公路、滬杭高鐵等都貫穿海寧全境,在建的錢塘江江底隧道、嘉紹跨江大橋,都在海寧境內,區(qū)位優(yōu)勢十分明顯。但隨著國內外市場的變化,家紡產業(yè)的發(fā)展面臨著新的挑戰(zhàn),企業(yè)迫切面臨轉型升級的需要。家博會正是圍繞這一需求展開。

海寧家紡產業(yè)起步于二十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許村一帶的家庭紡織作坊,經過30多年的蓬勃發(fā)展,目前許村鎮(zhèn)擁有家紡企業(yè)1.2萬余家,其中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153家,具有自營進出口權的家紡企業(yè)近100多家。2013年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實現(xiàn)銷售產值110億元,各色裝飾布產品銷售覆蓋國內30多個省、市、自治區(qū),遠銷東南亞、南非、中東、歐美等40個國家和地區(qū)。是全國重要的裝飾布生產基地和集散中心。

一、活動目的

科學、系統(tǒng)地宣傳海寧·中國家用紡織品博覽會(以下簡稱“海寧家博會”)品牌形象,增強家紡企業(yè)的品牌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

拓展海寧地方家紡產品國內外市場,營造新的商機;

提升許村家紡產業(yè)、家紡市場的知名度和集群效應。

通過向社會征集、經專家評審,產生海寧家博會logo

中文名稱:海寧·中國家用紡織品博覽會

英文名稱:Haining China Home Textile Expo(縮寫“HCHTE”)

二、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海寧·中國家用紡織品博覽會組委會

主辦者設立海寧·中國家用紡織品博覽會logo征集辦公室(以下簡稱“征集辦”)具體負責logo設計征集、評選和宣傳等工作。

承辦單位:海寧越創(chuàng)意文化策劃有限公司

三、征集對象

1. 全國所有關心、支持海寧家博會logo設計的個人和機構、高校學生。凡應征作品的創(chuàng)作者,只需填寫并簽署《海寧·中國家用紡織品博覽會 logo征集活動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海寧·中國家用紡織品博覽會logo征集活動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承諾書》(以下簡稱 “《承諾書》”),并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應征作品的,均可成為本次征集活動的應征者。

2. 任何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組織和評選工作的個人和機構,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3. 應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會公眾認為其與主辦者有事實上并不存在的關聯(lián),也不能在未經主辦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就其應征情況進行公 開宣傳。

四、征集時間

征集活動于2014年6月8日開始,于2014年8月8日北京時間18時整截止(以下簡稱“截止時間”)。任何于截止時間之后送達作品者,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五、應征方案的要求

1. 本次征集活動以應征作品為對象進行征集、評選。對于每一件應征作品,應征者應提交包括《logo設計稿》、《報名表》和《承諾書》等三 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規(guī)則規(guī)定者,概不符合應征條件。

2. logo設計應體現(xiàn)“許村家紡文化”、“中國布藝名鎮(zhèn)”、“集成·創(chuàng)新·共贏”的核心內涵。

3. 海寧家博會logo設計應符合以下標準:

* 既要體現(xiàn)許村的家紡文化底蘊,又要體現(xiàn)時代特征和時尚氣息。

* 既要體現(xiàn)許村地域文化特色,得到民眾的廣泛認同;又要符合國際標準與規(guī)范,讓中外來賓都能理解和接受。

* 應以抽象藝術的形式表現(xiàn),給人以豐富的想象空間;

* logo應從視覺上感受到審美愉悅;又要方便應用,在各領域、各方面使用時,能夠自然協(xié)調,和諧相融。

4. 《logo設計稿》應包含標準圖形、標準字體、標準色彩、標準組合和設計說明,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 logo的圖形可以由單幅圖稿表現(xiàn),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

* logo設計在表現(xiàn)形式和技術手段上,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

* 在logo設計中,可于適當位置體現(xiàn)海寧家博會名稱縮寫:“HCHTE”(大寫或小寫)。

* logo設計應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網格圖)兩種設計標準圖稿,分別打印或繪制在A4規(guī)格的紙上。

* logo設計說明有助于評選時評委對作品的理解,其內容旨在闡述logo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應征者應將設計說明單獨打印于A4規(guī)格的 紙上,貼于logo方案的背面。

* 提交設計方案的同時請?zhí)峤籮pg格式的電子文件,圖片分辨率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繪制,標志設計尺寸:120mmX120mm,并且需標注標準 色彩的色值。

* 《logo設計稿》中不應出現(xiàn)任何與創(chuàng)作者有關的信息,所有此類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寫在《報名表》上。

* 一件應征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應征者正確填寫并親筆簽署(應征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

* 一件應征作品應提交一份《承諾書》,由創(chuàng)作者親筆簽署(創(chuàng)作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創(chuàng)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 創(chuàng)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5. 應征作品還須滿足以下要求:

* 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 海寧家博會logo設計稿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六、評委組成

1. 朱偉強——海寧許村鎮(zhèn)黨委書記

2. 任寶華——CCII國際設計中心執(zhí)行主席、CCII798國際設計館館長、國際藝術指導協(xié)會中國主席

3. 鄭躍鯉——國際商標標志雙年獎評委、CCII首都企業(yè)形象研究會常務理事、《國際設計》雜志編委

4. 藍承鎧——浙江工商大學藝術與設計學院教授

5. 葉 松——浙江科技學院教學督導 藝術設計學院副教授

七、應征辦法

1. 應征作品《征集函》、《報名表》和《承諾書》下載地址:

www.ccii.com.cn 國際設計

2. 應征作品只能以掛號郵寄或當面交付的方式送達如下地址:

中國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qū)通益路49號 loft49創(chuàng)意產業(yè)園區(qū)5號庫2樓-海寧•中國家用紡織品博覽會logo征集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03

咨詢電話:0571-88020959

3. 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征集辦所在地郵局接收當日郵戳為準;以當面交付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征集辦簽收時間為準。征集辦不 接受除掛號郵寄和當面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達的應征作品。

4. 應征作品一經送達,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規(guī)則。應征文件不符合本規(guī)則要求的,應征者可于截止時間之前補正。

八、保密規(guī)定

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應征人都必須嚴格遵守以下保密規(guī)定:

1. 應征人在創(chuàng)作應征方案的過程中以及向征集辦提交上述應征方案時,均應對該作品本身(及其創(chuàng)意)嚴格履行下述保密義務。履行下述保密義 務的期限應自應征人開始創(chuàng)作應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動評選結果揭曉。

2. 應征人對保密義務的履行,即要求應征人及相關參與人員在上述保密義務期限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征集辦及由征集辦指定的內部工作 機構除外)披露應征方案本身(及其創(chuàng)意)。

3. 在本次設計征集活動舉辦期間,征集辦保留取消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征人所提交的應征方案參選資格的權利。

4. 如應征人對上述保密義務的違反致使主辦者遭受任何損失,主辦者保留要求該應征人賠償?shù)臋嗬?/p>

5. 應征人是否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最終解釋權歸屬于主辦者。

提交作品的處理和作品的知識產權

所有提交至征集辦的應征方案, 征集辦不退還,應征者應自留底稿。應征人同意,無論該應征方案是否中選,有關知識產權的歸屬,應根據(jù)《海寧•中國家用紡織品博覽會logo征集活動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承諾書》的相關約定確定。

九、應征作品的評選和決定

1. 本次大賽的作品評選,征集辦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

2014年8月8日,主辦方邀請國內知名設計師、知名藝術院校教授及政府相關領導對收到的所有來稿進行初選,產生20件入圍作品。在此基礎上 ,評選出最佳作品獎,中選logo公示一周若無異議,即可成為許村家博會新logo。

2. 主辦者擁有決定海寧家博會logo的最終權利。

十、獎勵

1. 最佳作品獎:一名

該作品如具備完全知識產權,將給予人民幣3萬元獎勵+獎杯。

2. 優(yōu)秀作品獎:四名

給予人民幣2000元獎勵+獲獎證書。

3. 上述獎金金額指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國家及地區(qū)(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guī)定納稅。

4. 主辦者向成為海寧家博會logo作品的創(chuàng)作者、優(yōu)秀設計獎獲得者頒發(fā)獎杯及獲獎證書。

5. 以上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兼中兼得,獎金由相關創(chuàng)作者自行分配。

6. 征集辦將獎金(現(xiàn)金或支票)和獲獎證書交付作品的應征者或其書面指定的代表。應征者不止一人的,征集辦將獎金(現(xiàn)金或支票)和獲獎 證書交付《報名表》中“創(chuàng)作者”一欄排名最靠前的應征者或其書面指定的代表。

7. 評選揭曉后,征集辦將在國際設計網(www.ccii.com.cn)公布獲獎名單。

十一、其他

1. 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征集辦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征集辦不承擔任何責任。

2. 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成為海寧家博會logo的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 體的全部權利)自始即歸主辦者所有。主辦者有權對成為海寧家博會logo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 動。

3. 主辦者對包括本規(guī)則在內的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者進一步制定相應規(guī) 定或進行解釋。

4. 本次征集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海寧•中國家用紡織品博覽會logo征集辦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
 

聲明:站內網友所發(fā)表的所有內容及言論僅代表其本人,并不反映任何網站意見及觀點。

全部評論

暫無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