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定征集旅游形象標識(LOGO)

資訊頻道 - 設計大賽 來源:中國設計在線 作者:cdo 2014-07-29

為充分展示瀘定旅游的獨特魅力,確立瀘定旅游整體形象,提高瀘定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瀘定縣文化旅游和廣播影視體育局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瀘定旅游形象標識logo)”,歡迎社會各界踴躍參與,具體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1、主題鮮明,創(chuàng)意新穎,外形簡潔,寓意深刻,具有較強的識別性、獨特性、創(chuàng)意性和可觀性,適合在多種載體上使用。圍繞“長征名城、紅色瀘定”這一主題定位,結合“橋文化、茶馬文化、自然生態(tài)及民俗風情”等旅游資源特點,反映瀘定旅游的文化內涵和景觀特色.
  2、圖標設計圖案(電腦設計或手繪)均以彩稿呈現,需提供標準A4版(21×29.7cm),并備注創(chuàng)意說明,闡明該設計所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思路、理念和含義等。
  3、設計稿中不應出現任何與創(chuàng)作者有關的信息,此類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寫在《報名表》上,征集作品須保留設計原圖(如AI、CDR、PSD等),以便作品入圍后提交。
  4、作品應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網格圖)兩種設計標準圖稿,并附必要的設計說明,其內容旨在闡述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
  5、征集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不得抄襲,應明顯區(qū)別其他同類標識,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政治反動、民族歧視、宗教歧視以及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
  6、作品中不得出現任何與創(chuàng)作者有關的信息。
  二、獎勵辦法:
  征集的形象標識logo)作品,由征集方將邀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對確定為瀘定旅游形象標識logo)的給予¥10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獎金視為稿酬,不再支付創(chuàng)作者任何費用。
  三、征集對象、時間及咨詢和投稿方式
  1、征集對象: 國內外所有關心、支持瀘定旅游形象標識logo設計的個人和機構,均可按照本方案參加征集活動。凡應征作品的創(chuàng)作者,只需填寫并簽署《瀘定縣旅游形象標識logo)征集報名表》和《瀘定縣旅游形象標識logo)征集應征承諾書》,并按規(guī)定時間和方式送達應征作品的,均可成為本次征集活動的應征者。
  2、征集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28日截稿。
  3、咨詢和投稿方式:應征作品可以掛號郵寄、電子郵件或當面交付的方式送達。郵寄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瀘橋鎮(zhèn)元帥街6號瀘定縣文化旅游和廣播影視體育局,黃永邦收;郵編:626100;電子郵件:306828953@qq.com;聯系人:黃永邦;咨詢電話:(0836)3127998,13111815866;傳真:(0836)3121733。投稿時請注明作者姓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電子郵箱和身份證號碼,并在信封上注明“瀘定旅游標識征集“字樣。
  四、特別聲明:
  1、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者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征集辦不承擔任何責任。
  2、投稿人須保證所投稿件為最新原創(chuàng)、且未發(fā)表過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凡涉及著作權等法律問題,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后果。
  3、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主辦方擁有成為瀘定縣旅游形象標識logo)作品的一切所有權、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權、收益權、著作權、商標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自始即歸主辦方所有,并且有權對該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不在另附稿酬。凡是投稿人一經投稿即視為對前述條款的無條件認可、接受。
  4、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為準(依投寄當地郵戳時間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還,由主辦方保管,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5、本次征集不收取報名費,來稿的郵寄和作品制作等費用由作者自理。主辦方不承擔參投稿件在郵寄、或發(fā)送電子郵件途中的損壞和丟失的責任。
  6、 一旦成為瀘定縣旅游形象標識logo),則原作者(即中選的投稿人)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該作品或轉讓第三方。
  7、主辦方對包括本方案在內的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方進一步制定相應規(guī)定或進行解釋。( 瀘定縣文化旅游和廣播影視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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