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四川沙灣大渡河國家濕地公園品牌形象,擴大濕地公園知名度,四川沙灣大渡河國家濕地公園管委會就該園形象標志(logo)面向社會開展有獎征集活動,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標志作品要求
1.全面體現(xiàn)四川沙灣大渡河國家濕地公園生態(tài)特色和濕地文化,彰顯人與濕地、鳥類和諧共處的生態(tài)文明理念;
2.構圖新穎,標志性強,富有創(chuàng)意,符合審美要求,適于網(wǎng)站、文件、信箋、紀念用品和媒體宣傳等使用,便于運用各種工藝手段生產和制作;
3.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
4.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5.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使用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圖(AI格式文件);
6.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已獲獎項或專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任何知識產權,并符合國家工商部門的注冊條件。
二、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
三、征集方式及聯(lián)系電話
1.作品以電子郵件附件形式發(fā)送,郵件請標明“形象標志(logo)征集”,郵件地址為:357073534@qq.com
2.郵件內容應包含:形象標志(logo)及附注的文字說明或廣告詞延伸意義解讀、作者(機構)姓名(名稱)、聯(lián)系地址以及電話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833-2517370 13036583555 聯(lián)系人:周靈
四、征集時間
2018年 10 月1 日-2018年 11 月30 日。
五、評選及獎勵方式
1.本次方案征集評審工作由主辦單位成立的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委員會將于2018年 12月 10日-2018年 12月 20日,秉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有效方案進行評選。logo方案確定5個入圍作品,在入圍作品中評選出一個最佳作品,最佳作品獎勵5000元,其余四個入圍作品各獎勵2000元;
2.評選結果將在樂山市沙灣區(qū)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布。
六、聲明事項
1.所有應征者必須是應征方案的合法擁有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權利。如有侵權情況發(fā)生,由應征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主辦單位對評定的獲獎作品擁有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 應征者請自留底稿,應征方案恕不退還。應征方案一經提交,即視為同意并接受本公開征集活動的所有約定。
3. 因郵寄原因、其他非主辦單位的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4.主辦單位對包括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應規(guī)定或進行解釋。
四川沙灣大渡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委員會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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